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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总支关于认真开展2017年第3期“主题党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3-12 [浏览次数]:

学院党总支关于认真开展2017年第3

“主题党日+的通知

澳门十大信誉网赌大全各党支部:

按照规定,各党支部定于 2017 年 3 月 16日(星期四)下午开展 2017 年第 3 期“主题党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开展专题学习研讨。认真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参考市委宣传部的学习资料学习),学习研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认真思考如何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如何完善教学院党政“一肩挑”运行机制。各党总支和学生支部还要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文件附后),讨论如何加强和改进学生党支部工作。

二是认真谋划 2017 年度工作目标。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学校党委关于“十三五”规划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两代会”三届三次会议精神,组织党员讨论本院、部门推动学校转型发展的举措和年度工作计划;以“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制定 2017 年度履职尽责工作目标和特色工作目标,及时分解工作任务,把实干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上,以实际行动助推学校转型发展。

三是发挥基层党支部“小郎中”作用,将“两学一做”引向深处。中央已明确将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树立“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各基层党支部要发挥“小郎中”作用,谋划具有自身特色的“主题党日+”工作计划,强化政治学习,着力解决全面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把思想政治工作、从严教育管理党员、群众工作落到支部,使党支部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同时,引导党员分别打造教书育人、科技创新、文化传承和服务基层的优秀团队,为红旗团支部创建打下基础。

各支部根据通知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做好“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有计划开展活动。“主题党日”活动时间不能安排业务活动,并严格执行“六事联动”规定动作。

要及时将开展本期“主题党日+”情况、好的做法报学院党总支宣传委员。

                            学院党总支

                           2017年3月12日

附学习材料: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指出,高校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使命。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事关办什么样的大学、怎样办大学的根本问题,事关党对高校的领导,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战略工程。

《意见》分为七个部分: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二、强化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三、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四、加强对课堂教学和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的建设管理;五、加强教师队伍和专门力量建设;六、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七、加强和改善党对高校的领导。

《意见》指出,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基本方针原则和工作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高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创造了许多成功做法,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成效显著,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各类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不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扎实有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持续推进,高校意识形态领域主流积极健康向上,广大师生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拥护信任,对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高度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充满信心。总体上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持续加强和改进,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为保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

《意见》指出,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切实抓好各方面基础性建设和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意见》指出,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1)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党的建设贯穿始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牢牢掌握党对高校的领导权。(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3)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形成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长效机制。(4)坚持遵循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规律。把握师生思想特点和发展需求,注重理论教育和实践活动相结合、普遍要求和分类指导相结合,提高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5)坚持改革创新。推进理念思路、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创新,增强工作时代感和实效性。

《意见》指出,要强化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切实抓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师生深刻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教书育人全过程,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科学精神教育,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提升师生道德素养。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实施中华文化传承工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育教学,加强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深化中国共产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利用我国改革发展的伟大成就、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活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家公祭仪式等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要进一步办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深入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完善教材体系,提高教师素质,创新教学方法,增强教学的吸引力、说服力、感染力。要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打造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宣传和人才培养的坚强阵地,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置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意见》指出,要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强调要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引领作用,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设置党的建设二级学科,实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支持培养计划,积极推进学术话语体系创新,加快完善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视野的哲学、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人口学、宗教学、心理学等学科,努力建设一批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加快建设一批哲学社会科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要规范哲学社会科学教材选用,建立国家优秀教材评选奖励制度,完善学术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建立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体系,健全优秀成果评选推广机制,提高高校学术委员会建设水平。

《意见》指出,要加强对课堂教学和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的建设管理。充分发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健全高校课堂教学管理办法。要加强对校园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的规范管理,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意见》指出,要加强教师队伍和专门力量建设。强调要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要完善教师评聘和考核机制,增加课堂教学权重,引导教师将更多精力投入到课堂教学上,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师德“一票否决”。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要纳入高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形成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工作力量。

《意见》指出,要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强调要贴近师生思想实际,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校领导、院(系)领导联系师生、谈心谈话制度,在平等沟通、民主讨论、互动交流中进行思想引导,有的放矢、生动活泼地开展工作,发挥师德楷模、名师大家、学术带头人等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互联网思想政治工作载体建设,加强学生互动社区、主题教育网站、专业学术网站和“两微一端”建设,运用大学生喜欢的表达方式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要强化社会实践育人,提高实践教学比重,组织师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完善科教融合、校企联合等协同育人模式,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接收大学生实习实训制度,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增强军事训练实效,建立健全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要在服务引导中加强思想教育,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做到既讲道理又办实事,加强学生学业就业指导,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促进大学生身心和人格健康发展,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积极帮助解决教师的合理诉求。积极发挥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作用。要健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评价体系,研究制定内容全面、指标合理、方法科学的评价体系,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

《意见》最后强调,要加强和改善党对高校的领导。要完善高校党的领导体制,坚持和完善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委对本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标准,选好配强高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高校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履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在党委领导小组织实施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要强化院(系)党的领导,发挥院(系)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履行政治责任,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健全院(系)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提升班子整体功能和议事决策水平。要加强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健全高校基层党组织,加强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特别是研究生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组织党员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做好在高校优秀青年教师、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要健全地方党委抓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坚持和完善党委定期研究、领导干部联系高校等制度,建立部门协作常态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组织协调、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高度重视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中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探索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完善政策保障和经费支持,为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

                                           教党[20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现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教育部党组

                                           2017年2月28日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推动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合格、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合格、共产党员行为和作风合格、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合格(以下简称“四个合格”)的目标要求,推进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法规,结合高等学校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领导

1.领导体制

学生党建工作体系健全,责任明晰。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党建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学生工作(研究生工作)、宣传、共青团、党校、教务、人事等部门协同配合,院(系)党组织负责实施、学生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学生党建工作格局。学校党委对本校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学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党委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其他党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门和联系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院(系)党组织对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院(系)党组织书记负主要领导责任,副书记负直接领导责任。

2.工作机制

校、院(系)党组织将学生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党组织书记抓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院(系)党组织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学生党建工作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建立校、院(系)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指导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坚持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形成学生党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3.学生党支部设置

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活动的原则,在按年级或院(系)设置学生党支部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课题组和学生公寓、社区、社团组织等建立党组织,探索学生党建工作向最活跃、最具创新能力的组织拓展,扩大党的覆盖面,做到哪里有学生党员哪里就有学生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根据支部设置方式设定为两年或三年,坚持按期换届。合理控制学生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30人以内。建强学生党支部,充实支部工作力量,创新支部工作方法,保障支部工作条件。整顿软弱涣散学生党支部,每年进行摸底排查,对支委不强、长期不开展组织生活、不发挥作用的,限期整顿转化。

4.学生党建工作队伍建设

统筹院(系)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组织员、辅导员和班主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共青团干部等队伍建设。按照守信念、重品行、有本领、敢担当、讲奉献的要求,选优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专兼职组织员。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党建工作队伍教育培训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定期开展专题培训,特别是根据支部换届情况加强党支部书记、支委的党务知识培训。推动学生党建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实行职务(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落实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的要求,确保学生党建工作力量配置,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

二、教育培养

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程序规范,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入党申请人谈话,指派培养联系人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思想状况。在入党申请人中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的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开展集中培训,并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或口头思想汇报。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院(系)党组织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作一次培养状况分析。

6.发展对象培养

严格落实入党积极分子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要求,党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和组织员都要承担起培养教育的责任。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为每一名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人认真履行责任。健全落实发展对象谈心谈话和政治审查制度。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培训突出思想入党和政治引领,并结合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进行党情国情教育。发展对象要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思想汇报。

7.预备党员教育

院(系)党组织及时将学校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并认真做好预备期的培养考察记录。院(系)党组织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系统教育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预备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党性分析和学习工作情况。严格执行预备党员转正的组织程序和要求。

8.党员继续教育

党员继续教育结合本(专)科生、研究生等不同类型学生的特点,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以增强党性与党员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目标,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组织党员学党章党规、学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组织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和党的历史、优良传统教育,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组织开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主题教育。开展学生党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党员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党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认真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增强。

9.党员教育方式载体

针对本(专)科生、研究生等不同类型学生的特点,构建以校、院党校为主体、基层组织专题学习为重点、网络学习教育为辅助、主题教育实践为支撑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学生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学校党校紧紧围绕校党委关于加强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部署,紧密结合大学生思想实际,合理设置教学方案,科学制定培训计划,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学生头脑,增强党校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运用学生互动社区、主题教育网站和“两微一端”等网络新媒体,创建网上党建园地、网上党校等党员教育平台,确保外出实习、毕业班求职学生党员等流动党员正常接受教育。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每学期至少给学生党员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重视教育培训实践环节,组织大学生党员广泛参加自我管理、志愿服务、社会调查、承诺践诺等活动。

三、发展党员

10.发展原则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项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注重发展边疆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党员,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给予倾斜政策。制定年度发展工作计划,在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年度发展计划控制数内发展党员。

11.发展程序

认真落实培养、预审、公示、谈话、审批和接收、转正等程序及要求。支部大会程序规范,参会人数符合要求,党组织评定意见严谨规范、填写及时。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庄严、庄重。校、院(系)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及时讨论审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党委审批必须集体讨论、逐一表决。学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建档规范、齐备,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等材料填写认真、规范。

12.发展质量

强化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是否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否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是否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确保政治合格。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具体标准,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党员发展的唯一条件。

四、党员管理

13.党内组织生活

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强,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坚持不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组织生活规范,有实质性内容,能有针对性地解决学生党员的实际问题。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结合学生特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做到坦诚相见,交流思想和意见。坚持民主评议制度,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与党性分析评议活动规范有序,党内政治生态良好。院(系)党组织要加强对学生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和引导,确保党内组织生活有序开展。

14.党员日常管理

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明晰,每一名学生党员都能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管理之中。严格执行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规定,档案材料审查严格,接转组织关系及时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有效衔接。严格落实流动党员和出国境党员管理实施办法,建立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库与管理台账,规范滞留学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学生党员基本信息统计工作严谨规范,及时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妥善做好“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的联系查找和组织关系接转。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教育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

15.党员权利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学生党员,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与帮扶机制。搭建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特色鲜明的服务学生党员载体。尊重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保障党员申辩申诉等权利,支持学生党员广泛参与班级、院(系)和学校管理工作,畅通学生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

五、作用发挥

16.党组织作用发挥

校、院(系)党组织主体作用发挥突出,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坚决有力,有效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创建,领导和支持学生党组织发挥好组织带动、工作带动、队伍带动、榜样带动作用。学生党组织在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针对性实效性强,在推进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工作有力。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相结合,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引领优良班风、校风、学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17.党员作用发挥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带头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做朋辈帮扶、互助友爱的践行者,做就业创业、志愿服务国家需要的争先者,做钻研科学知识、勇攀科学高峰的探索者。研究生党员在学术研究、恪守学术道德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充分,毕业生党员在创新创业中的导向和示范作用突出。定期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党员工作,通过选树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影响其他学生。团结和带领广大学生为推动形成优良党风、校风、学风作贡献。

六、条件保障

18.制度保障

制定并完善发展学生党员及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各项制度。“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学生党组织工作考评等制度的全面落实。学生党员发展质量跟踪评价机制健全。

19.经费保障

学生党建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党校办学经费满足需要。学生党支部活动经费按照不低于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标准落实到位。

20.平台建设

建立党建信息化平台,加强“两微一端”建设,创建网上党校园地、党校、论坛等思想政治工作平台。学生党建工作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建立多种形式的学生党员教育、实践和服务基地。校、院(系)党校师资建设和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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